轉知 內政部移民署「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 助(勵)學金計畫」
如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請於2/24前洽輔導室資料組 29323875#552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2月2日移署移字第11200150491號 函辦理。
二、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時間與獲獎名單公告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至112年3月20日於新住民 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 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 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3月27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 民事務組 王郁婷科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 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 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 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 「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 清寒助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系 統申請。
三、系統於112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 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 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 料,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 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 2605、 2606、2548、2549及2579。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08、311、254、316、581及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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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