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 作品徵件活動簡章」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98808號函辦 理。
二、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規劃辦理旨揭攝影展,藉由作品徵件活動,鼓 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 並期藉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 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三、旨案甄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活動資訊如 下:
(一)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 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 組隊報名。
(二)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 截止。
(三)徵件類型
1、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 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 域等三種類別。
2、短片組:以3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 史回顧、教學歷程、形象推廣等三種類別。 (四)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
(五)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1、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 日23時59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
2、初審評選後,本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 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3、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 期限內,預定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9日,繳交原 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 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 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六)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5名,及獎勵內容如下
1、特優: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2、優等: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
3、佳作:頒發獎狀1紙。
四、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 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 式如下:
(一)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9。
(二)電子郵件:peggiekao@email.ntou.edu.tw。
五、檢附活動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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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1634845_1123072243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