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辦理「113年 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閩東語文教學培訓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1 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5426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 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 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 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 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 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三、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 師)。
(二)薦派名單:請各校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將具 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核章後,將彩色 掃描PDF及可編輯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ax7951@gov.taipei,正本留校備查。
(三)審核條件依序錄取20名、備取5名:
1、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 (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 意願優先)參與。
2、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 將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 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四)審核作業:
1、第一階段審核通知:本局將函送薦派名單至連江縣政 府,經該府審核後,將審核結果函知本局及以電子郵 件(薦派名單填復電子信箱)通知個別教師。
2、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1)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 子郵件後,請於113年1月31日前(星期三),檢附 1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 訂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據以確 認錄取資格。
(2)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 不予錄取;後續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 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五)研習課程:
1、研習課程形式及日期: (1)線上課程:113年6月22日(星期六),共計3小 時。
(2)實體課程:113年6月30日(星期日)起至7月5日 (星期五)止,共6日39小時研習課程(含閩東語 文專門課程、語言能力課程及文化體驗課程)。
(3)113年7月2日及7月4日為全戶外課程,請教師自行 準備遮陽帽或傘、防曬外套、墨鏡及飲用水,以免 曬傷、中暑。
2、認證測驗日期:
(1)113年7月5日(星期五):筆試40分鐘;聽力20分 鐘。
(2)113年7月6日(星期六):口試5分鐘;試教10分 鐘。
3、課程地點:除線上課程以遠距方式進行外,其餘實體 課程及認證測驗,皆於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 縣南竿鄉介壽村13號)辦理;課程及測驗期間,每日 早上8時45分交通車準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前發 車,請教師務必準時抵達。
四、研習相關事宜聯繫詢問,請洽黃姝綺小姐,電話:0836- 33 22135分機18;或電子郵件信箱:cydy80407@mail.ncyu.edu.tw
五、檢附培訓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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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2270455_1123095648_ATTCH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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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270455_1123095648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