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家庭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
說明:
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小,經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之學校特教老師、家長或相關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
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詳見服務計畫)。
三、服務地點:臺北市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芳和國中校內)。
四、服務時間:每次諮詢以一個小時為原則,依教授、中心與申請人適合時間安排。
五、申請程序:詳見服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