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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一般公告 | 2018-07-02 | 人氣:548
  • 原師生儲金帳戶不得再進行任何存提交易,並應於1年內結清銷戶或轉存存簿儲金帳戶。
  • 為持續提供用郵服務,請學生或家長備妥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至任一郵局臨櫃辦理郵政存簿帳戶開戶作業。
  1. 自行臨櫃辦理者:本人提示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第二身分證件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同意書及儲戶預留印鑑辦理。
  2. 法定代理人代辦者:法定代理人提示國民身分證、第二身分證件及儲戶本人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第二身分證件及儲戶預留印鑑代辦開戶。
  3. 由法定代理人代辦開戶者,除父母雙方共同臨櫃外亦得採行下列方式之一辦理:(1)由臨櫃之法定代理人檢附未臨櫃另一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同意書單獨代理。(2)父母離婚,依協議或經法院酌定由一方行使親權者,應提示辦妥監護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單獨代理。(4)單一監護者,應提示已辦妥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由該監護人單獨代理。
  • 檢送相關通知書如附,煩請儲戶填妥回條後,檢送學校學務處統整後,送交本校師生實習儲金局彙整。
  • 如有疑義,請聯絡下列北門郵局儲匯股人員:
    • 陳雪晴襄理 23114331#725923114988
    • 雷德敏 09207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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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儲戶問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