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二)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三)「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8月1日北市教特字第1076024407號函修正)
二、目的:
(一)發揮資賦優異學生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三、人員組織
評量小組名單: 成員包括:校長、行政人員(相關處室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特教組長)、學科教師代表、班導師、該科任教教師、輔導教師或家長代表(1名),或高一層級以上教育階段學校代表(申請跳級時納入)等。
四、實施方式:
(一)免修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依據「臺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附件
一),並進行相關資格的審核與鑑定流程。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截止日期:108年9月6日。
(二)申請地點: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附件二)、「觀察推薦表」(附件三)、「學習輔導計畫
表」(附件四)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