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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一般公告 | 2019-09-16 | 人氣:458

依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辦理。

可申請身份說明:

()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撫卹金之遺族 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

()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 半額公費優待。

()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之遺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規定,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如新生、新增個 案、轉入生等),請檢附證明資料(: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助(卹)金證書等)9/18(三)前向註冊組申請「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申請就學費用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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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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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108學年度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費用優待金額一覽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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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臺北市中等以下學校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