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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計畫 說明: 一、為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倡導「家長慈、子女孝」之慈孝思維,特舉辦本案。 二、推薦程序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請欲推薦送件之學校檢附檢核表及推薦書,於109年4月6日前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