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2月18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147051號函續 辦。
二、旨揭工作進度表修正如下: (一)調整私立國中登記抽籤日期為6月20日(星期六)。 (二)新增私立國中新生報到日期為6月23日(星期二)。
三、本案問題與解答(Q&A)修正如下:
(一)第9題:教職員工子女優先入學應於當年度5月10日前向 學校提出申請。
(二)第19題第2點:109學年度於6月20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受 理新生入學登記,於下午2時10分起開始抽籤,抽籤完成 後立即公布錄取及備取名單。
(三)第21題: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得提供之居住事 實證明文件為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 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
(四)第21題第2點第1項:修正為持有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 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 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 狀證明 (以登記日期為準)。
(五)第25題:本局將於5月8日公告大學區學校名單,109年6 月25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招收本市大學區學生(不受 原劃定學區之限制),惟各校招生仍應以原學區學生及 被改分發學生為優先,非原學區學生向大學區國中辦理 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採抽籤決定;尚有名額者,7 月16日之後登記學生按登記順序錄取之。請欲申請大學 區就讀者,需向原戶籍學區學校登記,再逕向欲就讀之 大學區學校申請入學。
四、另為避免家長至本市公立及私立國中重複報到,影響公立 國中編班及行政資源耗費,惠請私立國中請家長於辦理報 到時填具切結書, 倘查獲重複報到之情事,將自動取消私 立國中報到資格。
五、檢附修正之本市109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 工作進度表、本市109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 解答(Q&A)及本市私立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報到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