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方式採 線上作業,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 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 https://tpnee.tp.edu.tw/。
二、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 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 相關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 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計畫,應於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列印申請表 送件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並逕自線上系統登錄相關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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