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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 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作業期程,摘述如下: (一)報名:110年1月4日至1月22日。 (二)教育評估:110年1月14日至3月17日。 (三)鑑定及安置會議:110年4月7日至5月20日。
三、報名簡章資料可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熱門公告」項次 下載(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協助家長備齊應送文件。
四、實施計畫及簡章如附件(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