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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 - 防疫專區 | 2021-03-26 | 人氣:348

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公告事項如下:

(一)大型集會活動,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 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外活動。

(二)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 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