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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信託為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努力向學,完成學業,特設立獎學金。請各校協助公告旨揭獎助申請辦法於學校及班 級網站,並經校內初審後推薦1名符合資格之學生,於110 年4月6日(星期二)前備妥相關必要文件,繳回註冊組。
二、檢附旨揭獎學金實施辦法(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 書)1份。倘對本案仍有疑問,請逕洽環宇法律事務所張家 馨律師,聯絡電話:02-27556595轉分機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