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述如下:
(一)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將對確定病例之「極度 密切接觸者」(包含同住家人、同班同學、班導師、社團 師生等)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學校(園)應依據通知 書規定協助落實居家隔離14日相關作為,並於解隔後進 行自主健康管理7日。
(二)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將對確定病例之「密切 接觸者」(包含學習活動之一般性接觸者)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學校(園)應依據通知書規定協助落實居家 隔離14日相關作為,並於解隔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7 日。
(三)前開「極度密切接觸者」(包含同住家人、同班同學、班 導師、社團師生等)之同住家人進行預防性隔離,以5天 為原則,按衛生單位通知執行;其他接觸者(即其他同班 同學)採自我健康監測,並得由本局視情況報請市府同意 後進行預防性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