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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3日桃教體字第 1100094408號函辦理。
二、旨揭甄選期程如下: (一)報名日期:110年11月6日(星期六)。 (二)初試: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 (三)複試:110年11月14日(星期日)。
三、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桃園市新明國中洪主任,電話: (03)4936194轉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