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為落實防災教育,藉由辦理旨揭計畫,激發學生創作能力,期達到防災教育與宣導合一,並將防災生活化之防救觀念深植校園師生。
二、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
(二)組別:區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共3組。
三、相關作業規定:
(一)收件日期:請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送交志清國小學務處 生教組
(二)作品審查內容包含主題呈現(50%)、創意表現(50%)。
(三)獲獎之作品,將公告於教育局防災教育資訊網上,另配合教育部或教育局防災教育活動發表,請作者分享作品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