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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陳驥臺北市清寒小學教育經費補助公益信託111年2月14日第D0742-06B-029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益信託為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努力向學,完成學業,特設立本獎學金。請各校協助公告周知並經校內初審後推 薦符合資格之學生,於111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備妥申請文件,郵寄至環宇法律事務所(以事務所收文章為憑),始完成申請程序。 三、檢附本獎學金實施辦法(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倘對本案仍有疑問,請逕洽環宇法律事務所張家馨律師,聯絡電話:02-27556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