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至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並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温老師,電話:( 02)25626552分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