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3月29日北市衛疾字第1110110681號 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者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檢 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先予敘明。
三、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檢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 10天,本局同步修訂各校(園)停課標準如下: (一)1班有1位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以下均係指 停止實體課程)10天,停課期間之認定將由衛生單位疫 情調查後決定。 (二)1校有2位不同班級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園)停課 10天,停課期間之認定將由衛生單位疫情調查後決定。
四、另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衛生單位 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上開對 象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 試劑檢測時間,由原定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及第6-7天 各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 及第4天各執行1次。
五、前項快篩檢測結果將透過雙向簡訊方式回報並由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臺北區管制中心以電子郵件提供報表予本府 衛生局,以掌握檢測結果,且執行必要之防治措施;回報 陽性者,該局後續將安排PCR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