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 25日決定辦理。 二、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11年自4月26 日起「縮 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天隔離+4 天自主防疫」,另回溯目前 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4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 ;4天自主防 疫,學生及教師均以不到校為原則,教師兼行政及職員由 校長視校務或防疫需求決定是否到校(如到校者,須全程配戴口罩,用餐時間需有獨立空間)。
三、配合修訂本市各級學校(園)停課標準及停課天數,由原本 10 天修正為7天;倘學校為111年4 月21日(含)前停課者,統一調整復課日為4月28日;4月22日後停課者,依停課起 始日起算7天後復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