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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一般公告 | 2022-09-29 | 人氣:258

一、依據本區民俗委員會組織章程暨設置獎助學金基金管理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條件:設籍本區6個月以上(111930日為基準日),並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始具申請資格:

()申請人或其父母,其中1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單親家庭(失怙或失恃,非父母離異)。

()家境清寒(社會局列冊第0類或第1234類低收入戶)。

三、經校內初審後推薦1名符合資格申請之學生,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備妥相關必要文件,郵寄至區公所,始完成申請作業。

四、如有意申請請洽註冊組羅老師。2932387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