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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第2次定期評量補充說明: 1.採紙筆評量 2.定期評量時間為1/10(二)及1/11(三) 3.所有學生(含申請防疫假之學生)皆需參與。 4.確診無法如期參與定期評量之學生,參考110學年度第2學期4月及6月課發會決議內容,第2次定期評量距離結業式僅5天,故暫不進行補考;無法參與定期評量之學生則採多元評量成績計算,計算的方式以學年統一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