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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7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9936700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轉知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如有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