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7月5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4862號函 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鼓勵民眾學習客語,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訂於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辦理旨揭認 證,現正受理報名至112年8月1日(星期二)止,請轉知所 屬師生踴躍報考。
三、因應111學年新課綱施行後之本土語客語師資需求,請鼓勵 各校現職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取得客語教師資 格。
四、有關考試簡章、考試報名及獎勵措施等相關資訊登載於112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專屬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或可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五、檢附本年度認證「112年度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 及「112年度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