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 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 人參加)。 (二)已經完成前項初階研習之校長與督學。 三、研習日期:10月12日(星期四)、16日(星期一)、18日(星期 三)、20日(星期五)、30日(星期一),共5天。 四、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7日(星期三)止。 六、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證書或研習時數 證明於10月3日(星期二)前傳真或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 格審查之依據(請再來電確認是否寄達),未於期限前檢 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為維護研習品質,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