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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 - 一般公告 | 2017-12-20 | 人氣:534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1月10日北市教終字第10641333400號函及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
23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
,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請於附件下載。

四、相關報名表件請於2/21日(三)繳交到輔導室資料組進行相關報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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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