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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4日高市教中字第11330154300號函辦理。 二、請校內有設籍高雄市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113年1月11日(星期四)前,將紙本交給本校教務處協助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該市所屬學校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