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本市113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桃園市並欲就讀桃園市國民中學者,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30005486號函。
二、請貴校協助調查,倘校內有設籍桃園之本市應屆國小畢業生於113學年度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
請填寫旨揭調查表,於113年3月1日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該市所屬學校辦理新生入學
相關作業。
三、有關該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該市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學校專區/ 學區
資訊」項下查詢。
四、請本校畢業生預計入學桃園市國中新生聯繫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