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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局113年度春暉志工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局招募具志願服務熱忱之老師、教官、學生家長、志 工、退休教師、退伍教官及社會人士等領有志工手冊人員 擔任本局春暉志工,藉以協助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 預防工作之推動。
三、請各校鼓勵家長志工參加,並於113年2月15日(星期四) 起至113年3月8日(星期五)前逕自至報名網站完成報名手 續( https://reurl.cc/2zKYA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