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退休校長協會110年3月3日北市國小退 休校長協錄字第110001號函辦理。
二、本案協助對象僅限「突發急難亟需關懷者」,每一個案致 送慰問金新臺幣5,000元整,並以一次為原則,惟下列對象 不得申請旨案:
(一)已定期或專案接受政府或其他濟助者。
(二)前學年度已獲該協會濟助者。
三、如欲申請請於3/26(五)前與註冊組聯繫。